三細六粗

《大乘起信論》:「復次,依不覺故生三種相,與彼不覺相應不離。云何為三?一者、無明業相。以依不覺故心動,說名為業;覺則不動。動[1]則有苦,果不離因故。二者、能見相。[*]以依[2]動故能見;不動則無見。三者、境界相。[*]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;離見則無境界。

以有境界緣故,復生六種相。云何為六?一者、智相。依於境界,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。二者相續相。依於智故生其苦樂,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。三者、執取相。依於相續緣念境界,住持苦樂,心起著故。四者、計名字相。依於妄執,分別假名言相故。五者、起業相。依於名字,尋名取著,造種種業故。六者、業繫苦相。以依業受[3]果不自在故。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,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。」

[1] 則【大】,即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宮】。 [*13-1] 以【大】*,心【金】*。 [2] 動【大】,心動【宮】。 [*13-2] 以【大】*,心【金】*。 [3] 明註曰果疏本作報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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